李冉和周瑤也上道,孟曉並沒有真的介紹過楊易,好幾次孟曉叫楊易一起吃飯他都找借口說忙,她們也不稀罕一頓飯吃,此刻裝作不認識最好。
“這也長得算一表人才吧,怎麼會幹這麼狗的事?咱們又不是要宰大戶,外面小吃一頓才花幾個錢。”藝大門口的小店那麼多,平時她們吃飯都會照顧孟曉,花個兩百塊錢請她們吃飯認識認識難道很貴嗎?
三個人走遠了,又提起楊易和孟曉談戀愛,楊易都沒有請過她們吃飯的事,李冉憋不住吐槽,周瑤單純跟著點頭。
葉思雨笑話她無知,嘲諷道:“說不準人家壓根就不是沒錢,出入的都是高檔餐廳,隻是單純的看不上咱們呢?”
“看不上他還和女大學生談戀愛?他怎麼不找公主去呢,還能當驸馬。”李冉不滿道:“我看也就是孟曉傻,拿生日禮物那麼敷衍她都能接受,放在別的女孩早就鬧著要分手了。”
葉思雨不屑於回答,直說孟曉可不是傻唄,贈品當禮物,竟然還能這樣就接受不鬧。
李冉不明所以,葉思雨也不打算解釋,一心回去追劇。
看不上宿舍人就是看不上孟曉,李冉和周瑤對視一眼,這點道理她們還是能想明白的。
不管孟曉平時對楊易多好,學習多麼出色,但孟曉是小地方出身,無依無靠也是她最大的弱點。
可惜了,孟曉這麼好的姑娘。
宿舍裡安安靜靜,各幹各的事去。
……
孟曉今天受了那瓶香水的打擊一上頭,給自己買了好幾件裙子。現在手裡提的袋子都是她下午血拼的戰利品。
她毫無半點心虛的走向楊易,無論他說她浪費還是說她不會過日子,她現在都有足夠的底氣面對他。
楊易褪去職業裝,穿著黑色衛衣,黑色頭發服帖柔順,宛如還沒有出校門的學生。
見她過來,眉目清朗含笑,神色溫柔的接過那些購物袋,並沒有為孟曉花錢而不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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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易道:“怎麼不接我電話?害我擔心你好久。”
孟曉的宿管阿姨在這方面管的比較嚴,男孩子在樓下等得久了就會被盤問,楊易嫌麻煩總在校門口等她。
這兩天他處理出差回來的公事,一直顧不上她,今天給她打電話,她卻一直沒接。
孟曉拿出手機,下午三點有楊易的微信問她在做什麼,說他想吃她做的菜。她沒回,過後不久又有幾個電話打進來,她手機靜音一直沒注意。
那時候孟曉正和舍友逛小店,根本沒看。
“和舍友逛街,一直沒看手機。”
“下次不準這樣了,隔一段時間看一看手機,不然我會擔心你的。”楊易搖頭,表示沒關系,一手提著購物袋另一手牽著孟曉往門外走。“今天陪室友,明天周末可以輪到我了吧,我出差回來咱們還沒好好吃過一頓飯,明天一整天都陪你。”
主要是家裡阿姨煲的湯味道總怪怪的,沒有她的味道。
出差兩個字從楊易口中說出,孟曉停下腳步。
“我今晚有夜班,不能過去。”
楊易聽聞皺眉,責怪似的說:“怎麼又開始打工了,我現在有收入,不是說好我養你?”
楊易升職之後,心疼孟曉之前打工辛苦,擔心孟曉荒廢學業,就不讓孟曉課餘時間出去打工。這半年孟曉也真的專心學業,空餘時間就去畫室畫畫,提升專業課。
所謂的“養”真的就隻是養,孟曉今天買衣服,用的還是自己之前打工的積蓄。
“夜班也不久,四個小時給兩百塊錢,這樣一個月就有六千的收入,我覺得待遇還不錯。”孟曉道,心裡計算著六千到十萬的差距,她縱使有六千的進賬,還是舍不得買那個品牌最便宜的一支眉筆。
隻能慶幸自己毛發顏色重,不需要畫眉毛。
“我給的生活費不夠用嗎?我再給你一點。”楊易察覺出問題所在,問她。
“沒有,夠生活了。”孟曉拒絕,上大學的情侶中男朋友給生活費的不多,他能想到給她已經不容易了。
隻是他給的錢,隻夠平時吃飯和給他做飯買菜,多一塊錢給她買東西的都沒有。孟曉又習慣了不開口說窮,楊易就覺得自己給的錢夠她用。
不,是夠一個窮困女大學生用,但不夠一個學藝術的她用,顏料畫板樣樣要錢,所以這樣被養了一段時間,孟曉的積蓄所剩無幾,又經過了這兩天“十萬”的洗禮,她準備繼續出去打工。
她今天給之前勤工儉學的24小時便利店打電話,正好他們缺一個夜班收銀,孟曉就答應去,今天是第一晚。
“女孩子夜班很危險的,聽話,咱們不去。”楊易好言相勸,他確實心疼她打工,之前她為了“養他”給他還債,每天都打兩份工,一度貧血昏倒。
孟曉搖頭:“我所有的課都結了,闲著也是闲著,找些事做。而且今天都答應人家了,不去不行。”
到六月中旬就是學校統一的招聘季,她得給自己攢些積蓄,才好體面的去應聘。
以前她指望楊易,現在看來,還是指望自己比較安全。
楊易問:“是不是因為今天出去逛街,你舍友買的那些東西?你也想要?”
託他那個公主妹妹的福,他對女孩用的那些東西了如指掌,剛剛他隻粗粗看一眼,就能分辨出孟曉和她舍友的差別。更別說其中一位的眼神,讓他感覺她嫌棄孟曉嫌棄到了骨子裡。
那三個室友手上提的袋子,和現在他手上孟曉的袋子,差了不是一個檔次。
放在以前,孟曉會立刻反駁她不稀罕,她也確實不稀罕,自己沒那個命,不奢求得不到的東西。
可這一次,孟曉沒有反駁,手在口袋裡捏緊中午得到的生日禮物,那口紅的紙盒已經被她一下午握的皺巴巴。
若無其事的將它拿出來,拆了紙盒扔進垃圾桶裡,孟曉沒有正面回答,而是問他“我今天去逛商場,櫃臺小姐說這個顏色每個女孩子人手一支。你看,好看嗎?”
第七章、初戀
孟曉扭開口紅,沒有試色給他看,直接問楊易。
“那裡有很多顏色我喜歡,我想多打一份工,收入至少能再買幾個不一樣的顏色。”
楊易看到口紅就頭大,手臂上的顏色洗了好久才下去,把手臂收回背後,換個方向往學校裡面走。
“我看不懂你們女孩子的東西,我覺得它就隻是紅色。”那些顏色他看著就就頭暈,什麼都分不清。“先把東西放回去,今晚我陪你去值班,明天一定要和人家說清楚,你不去了。”
“這些東西你如果喜歡,買回來我給你去報銷。”
孟曉沒回答,心中苦澀。
果然是有差別,小公主那裡就能耐心試色,到她這裡,就是看不懂,買回來報銷。
報銷,她想問:她買個十萬回來,報不報銷?
孟曉沒問,這樣有辱她的尊嚴。
……
楊易其實對孟曉很好,他可以做到所有男朋友應該做的任何事。
比如現在,便利店裡有客人,是楊易在收銀,孟曉被安排在一旁的椅子上休息。
這個便利店,見證了他們是如何開始的。
那時候她是大一新生,爸爸和繼母本來能供養的起她,也說好要供她上大學,以後讀碩士博士都可以。
可偏偏繼弟不好好學習和別人打架,被學校勒令轉學,轉學的費用加上打架給別人賠償的費用,爸爸這幾年跑貨車的積蓄,全部投在了那個不爭氣的弟弟身上。
到了孟曉這裡就所剩無幾,看著爸爸欠意的臉,她沒有辦法,為了減輕負擔,就到處找工作掙生活費。
那時候這裡還比較偏僻,路兩邊都是田地,她上完夜班,要在便利店裡等天亮了,才走路回學校。
那一天,刺耳的撞擊聲刺破寧靜。私家車撞上路邊的保護牆,牆解體,車變形。
孟曉趕過去的時候,楊易滿身是血,已經昏迷。
她叫了救護車,但四周沒有目擊證人,她隻能跟著救護車去醫院。
楊易一直昏迷,他的手機被摔得稀爛,屏幕鎖她也打不開,身上沒有身份信息,醫院緊急聯系人最後留的是她的聯系方式。
後來,孟曉又被叫去警察局配合調查車禍,等回來時隻知道他的手術很成功,他也很快清醒,醒來之後聯系到了家裡人,給他轉院治療。
警方調查車禍沒有疑點,孟曉的生活也歸於平靜,依舊每天上夜班,白天早上走路回去。
再見到楊易,已經是兩個月後的事,他額頭有一道明顯的新疤,拄著拐杖,左腿還打著石膏。
見她從便利店出來,笑道:“你好呀,救命恩人。”
後來,他漸漸康復,拆了石膏行動方便,常常過來陪她上班。
兩個人一起走過那條偏僻的路,走過他發生車禍的拐角。
她漸漸知道他是本地人,父母健在,家裡還有一個妹妹。他還是商大的學生,這次重傷休學一年,他在家裡闲得無聊,就過來找她聊天,再送她回學校,權當做是報恩。
她夜班的時候,他來陪她,送她回學校後,他再回家。
漸漸地兩個人熟絡起來,有種曖昧的光暈籠罩著彼此。
有一天清晨,在那個轉角,楊易拉住她,說救命之恩無以為報,唯有以身相許。
孟曉還記得空氣中有泥土的清香,他許給她餘生的身,得到她的吻,彼此都緊張的不知道手該放在哪裡。
最後是他大著膽子牽起她的手,十指相扣,一路無言的走到學校。
……
兩個人最美好的時候,就是那一段了吧,孟曉感嘆。
他復學後課業繁重,偶爾還是會陪她來這裡值夜班,但畢竟傷筋動骨的傷過,不能長期勞累,孟曉也就辭了這裡的工作,在學校附近找個奶茶店打工。
工資不高,足夠養活他們兩個人,他下了課來找她,兩個人一起吃藝大的食堂。
那時候,他所有的錢都拿來還受傷時借的醫藥費,長時間身無分文,她就這樣“養”了他兩年。
直到今年,他工作收入高了之後,說所有的賬已經還清。她不用再打工,他讓她休息,這次換他來養她。
孟曉低頭,手上的馬哲大道理一個字也看不進去,目光停留在文章裡出現的“養”字上面。
楊易站在收銀臺後面,往日的一幕幕在她腦海裡回放。
他從青蔥少年變得成熟內斂,舉手投足之間蘊藏著紳士風度,簡單的衣服也遮不住的出色的外表,輕而易舉的就可以迷惑少女。
變得優秀,也變得她配不上了。